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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涉77家机构 刷脸支付等项目在列

  新京报讯(记者 黄鑫宇)12月7日,在“北京金融科技创新媒体交流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称“央行营管部”)副主任曾志诚向记者披露了北京市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和创新监管试点的最新进展(如图所示)。

  曾志诚告诉记者,央行营管部会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称“北京金融监管局”)、中关村管委会、西城区和海淀区政府组成工作组,制定试点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北京地区各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积极踊跃申报,最终获得六部委批复46个金融科技试点项目,位居全国十个试点省市之首,涉及参与的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共77家,代表了北京地区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

  记者注意到,本次北京市金融科技应用试点项目的应用场景广泛,涉及金融、医疗、社保、养老、三农等多个领域,其中刷脸支付、电子社保卡、电子健康卡等出现在试点项目名单内。

  下一步,央行营管部将会同北京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北京市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按照“守正、安全、普惠、开放”原则,在北京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框架下,加强对金融科技创新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在人民银行总行指导下,开展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

  在今天的媒体交流会上,关于“北京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要坚持哪些原则?”的提问,央行营管部相关人士表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需要坚持以下四个方面原则。

  一是以坚持技术中性为基本原则,对任何技术的金融应用不先入为主,不带有倾向性,既不过度鼓励,也不主观歧视,给予所有新技术公平公正的市场参与机会。

  二是以遵守基本业务规则为重要前提,注重通过穿透式监管等方式,厘清技术创新表象下的金融业务实质,确保金融科技创新不突破现有业务规则、不偏离正确发展方向。

  三是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要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金融监管专业性和时效性,强化风险态势感知和处置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是以服务行业发展为核心理念,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以监管促发展”,注重监管适用性,强调监管包容性,在落实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做好服务支撑,促进行业发展。

  12月5日,央行宣布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16号),央行表示,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

  同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北京市在全国率先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箱’”的公告。北京金融监管局表示,在央行指导支持下,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包容审慎的中国版“监管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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