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还钱却给不出去? 这招帮你防止被动成老赖
东北网11月4日讯(记者 唐继厚)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债务纠纷的问题,这类问题大多数原因都是欠钱不还。但是,如果遇到想要还钱却给不出去该如何应对呢?近日,牡丹江市新区公证处利用“提存公证”的方式帮助企业经营者化解了信用危机。
2019年3月,牡丹江市一民营企业的经营者来牡丹江市新区公证处寻求帮助。原来,该企业曾经于2010年聘用员工王某,后因劳动争议,王某于2011年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企业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加班费等费用。
由于王某对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不服,多次上诉,该案历经了八年多才审理完毕。今年年初,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该企业支付王某工资、赔偿金、加班费等费用近万元。判决生效后,该企业负责人多次尝试与王某取得联系,但王某之前预留的手机已停机联系不到。
然而,判决书中企业应履行的义务逾期未履行,将造成企业及经营者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在法官的建议下,该负责人来到公证处,申请将判决书中应履行的义务相关款项提存到公证处。
公证处受理了该提存申请后,查明该企业已经注销,注销前在工商局登记的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因此经营者为注销后企业的履行义务人,因此该企业应履行的义务由经营者代为履行。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内容,让原经营者将相关款项存入公证处的提存专用账户中,自提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了提存公证书,至此该企业相关法定义务已履行完毕。
公证机构收到提存款后,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存受领人王某,公证机构通过该企业提供的联系电话以及到人民法院查询王某之前立案时留存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等方式,采取邮寄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试图与王某取得联系,以便通知其领取提存款,但都未能联系上王某。
最终,公证机构在黑龙江法制报以公告方式通知,在黑龙江法制报一个月内连续刊登了三次提存款领取通知,至此,该提存公证案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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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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