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1日全面开推 顺利开票只是第一关
范女士昨日购房比营改增之前税负降低近9000元 摄影/本报记者 任笑元
增值税发票上会由税控系统自行算出金额和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1日在全国推开。国税总局汇总全国各地数据显示,截至1日零点五分,全国已有1386户纳税人获得1598份增值税发票。北京国税部门则提醒消费者,由于企业此前的剩余营业税发票还有剩余,因此有一定时间的过渡期,消费者在期限内拿到旧版发票也属正常。
5月1日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昨日上午8时55分,朝阳区地税局第六税务所成功办理了该区第一笔税制改革新政策下的二手房缴税业务,北京市民范女士成为朝阳区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纳税第一人。据了解,范女士及邵先生夫妇所购一套86平米住房,房屋成交价格372万元,缴纳税款257748.58元,其中缴纳增值税177142.86元,比“营改增”前需缴营业税减少了8857.14元。
现场:营改增第一单全程用了十多分钟
昨日在朝阳区第六税务所服务大厅,邵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没想到能办得这么顺利”。昨天是营改增第一天,邵先生表示,原本计划要等到五一全国法定假日之后再来办理,“没想到税务局加班办理了相关业务,而且由于妻子怀孕七个月,还享受到了绿色通道的待遇,办理全程特别顺畅,从资料审核到最终打出发票全套下来总共才十多分钟”。
测算:买卖双方税款整体下降近万元
朝阳区地税局第六税务所所长李然告诉北青报记者,“无论从前期测算还是从目前实际办理情况看,在营改增之后,纳税人个人存量房业务的整体税负是下降的。”以朝阳区办理的第一笔小邵夫妻的二手房业务为例,该套以372万元对外出售的小区房屋,业主取得房屋未满两年,提供原购房发票作为抵扣凭证;买方为家庭唯一住房。营改增前,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税款合计为267456元。营改增后,买卖双方需缴纳税款257748.57元,税负整体降低了9707.43元。
数据:昨日平均单笔业务税负下降近两千元
从昨天开始,全国营改增税制改革全面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仍由国税委托地税代征。也就是说,大家之前去哪里办税今后依然到哪里办,而且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基本也都保持不变。为了确保本市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秩序平稳,北京市税务机关利用五一假期对信息系统进行了多轮测试,并于昨天在全市18个区(分)局正式进行了营改增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试运行。
据统计,昨天全市共办理个人存量房税收业务85笔,征收税款638.55万元。其中,征收卖方税款354.86万元,买方税款283.69万元,相比营改增之前分别降低了12.25万元、3.78万元。数据显示,个人存量房交易整体税负降低16.03万元,下降幅度2.45%,平均单笔业务税负下降1885.88元。
联动:昌平纳税人昨日顺利拿到房产证
全面推开营改增首日,昌平区国税局、地税局和国土局昌平分局昨日多部门联动,顺利开出了昌平区存量房交易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并为多位纳税人同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其中购房者崔女士成为昌平区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首日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第一人。
据了解,买方崔女士和卖方潘先生昨日到昌平地税局第二税务所办理房屋过户缴税。该笔业务完成后的数据显示,与营改增之前测算相比,交易中卖方节省了8000多元,买方节省了近2000元。
在完成相关涉税项目的办理后,崔女士昨日当天在北京市国土局昌平分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成为昌平区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首日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自然人。据了解,包括崔女士在内,昨日昌平区共有四位纳税人在完成二手房交易缴税后,当天顺利拿到房产证。 文/本报记者 任笑元 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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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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