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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华丽的房产广告背后的真面目

上个月起,号称“史上最严广告法”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诸如“升值、学区房、投资回报、买房送户口”等噱头性用语将被限制使用,房地产营销广告常见的“国家级、最佳、第一、唯一、优秀、顶尖、全国首家”等也均成为禁用词,一旦逾越的宣传红线,就可能面临最低20万元的罚款。

新广告法使得开发商们在宣传时多了一丝忌惮,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房产文案们可不会就此偃旗息鼓,他们有的玩起文字游戏,有的打起擦边球,让购房者防不胜防,接下来小编就来揭穿那些华丽丽的广告词背后的真面目。

陷阱一:空头承诺 终难兑现

去过售楼处的购房者都有一个感受,那就是置业顾问口中的楼盘都是完美的,即使在配套方面有缺陷,也会大谈未来的规划:大型商超会有的,美食街已经在建了,电影院马上就动工……可是你真的相信这里的发展前景会这么乐观吗?

在南通,大牌项目爽约的事例不在少数,“苏宁云店落户五水商圈”、“海底捞进驻圆融广场”的传言至今没有落实,“宜家落户港闸”、“动车年底通车”的消息也是一拖再拖后才敲定,至于那些开发商口头承诺的配套能否落实,购房者们就更要小心了。

不仅是配套,有些开发商还会在宣传时承诺“学区房”、“送户口”、“投资升值”等等,这些在新广告法中都是明令禁止的,所以业主对广告的真实性要进行考证,并且注意保留好证据,一旦发现开发商作出虚假承诺,可以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二:制造噱头 吸引人气

为了刺激购房者的神经,开发商们在广告上也是各出奇招,“买房送老婆”这样的奇葩广告词应运而生,随即也产生了不少升级版,送奶牛、送墓地、送战斗机……如此哗众取宠的做法,恐怕只会适得其反。

其实,诸如此类“买房子送老婆”的房产广告无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利用人们的常规思维打擦边球,目的只是为了提高项目的关注度,诱惑购房者上门,但终决定购房者选择的还是楼盘的品质,所以开放商们还是把精力放在项目本身,而不是钻营于炒作。

房地产广告想要吸引眼球无可厚非,可是在新广告法的背景下,开发商想靠各种出位的、雷人的、有歧义的广告吸引人气的还请慎重,不要低估了购房者的判断力,也不要低估了法律的执行力。

陷阱三:偷换概念 瞒天过海

一般来说,能左右购房者决定的无外乎价格、学区、配套这些要素,所以开发商在前期宣传时也是极力的投其所好,“零首付购房”、“首付十万轻松入住”、“不要钱住三年”这些吸引眼球的字眼纷纷登上广告版面,可这到底是超级优惠还是暗藏风险呢?

所谓“零首付”并不意味着分文不出就可以买房,而是要以资产抵押为基础,最终一旦无法按时还款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开发商对这些前提和后果往往避而不谈,以此吸引资金短缺的购房者。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学区房”变成了“代招区”,“诚意金”变成了“定金”,“精装房”变成了“全装修房”……这些陷阱对于缺乏相关经验和知识的购房者来说,还真是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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