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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被要求证明买房前8天没结婚

四年前,许先生为了结婚买了新房,8天后他结了婚。但现在许先生再想把房子卖出去就难了,因为他当初买房到结婚之间的那八天时间里的婚姻状况难以证明,房产部门说这8天里如果许先生有过结婚后离异的情况,就可能出现房产共有人,房产登记处需要确认这一情形,避免登记错误引起行政诉讼。而偏偏民政部门从本月起已经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事情是这样的

4年前买房8天后结婚

本月卖房只等过户,但问题来了

今年27岁的许先生是泗洪人,现在在上海工作。几年前,在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后,为了给将来的妻子一个安稳的家,于是在2011年2月17日,他在泗洪县城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为了买房,他从婚姻登记机关开了单身证明。

买房八天后的2月25日,他和相恋的女友登记结婚了。

婚后,许先生和爱人一直都在上海打拼,一年难得能回泗洪老家住上几天。今年,他和妻子商量,干脆将老家的房子卖了。联系卖房也挺顺利的,买主都确认好了,只等过户。趁着十一假期回老家的时机,许先生又向单位请了三天假,准备和买主李女士一起去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

可没想到,过户的时候遇到了“大问题”,把许先生给难住了。

崩溃的事情来了……

过户要有“那8天”的婚姻证明

但民政部门本月起已不再开具

8日上午一上班,许先生和妻子以及买家一起去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手续,被要求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许先生拿出结婚证,对方表示,这只能证明他现在是已婚,“对方说要证明是初婚才行,也就是我在买房后到结婚的八天时间里,没有过婚姻状况。”许先生说。

而买主李女士虽然已离异,手中握有离婚证却也被告知要提供一份单身证明。

糟糕的是,许先生来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告知,本月开始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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