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出台失信企业管理条例 地板行业诚信建设需引起企业重视
2015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签署第83号总局令,公布经国家工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4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国务院部委第一部关于“黑名单”管理的部门规章。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诚信建设的相关政策逐步出台,地板企业在这一形势下也需做好相关诚信工作。
地板行业诚信建设需引起企业重视
《办法》共21条,主要规定了立法宗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含义、管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情形和列入程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情形和移出程序、惩戒措施、异议和救济等内容。去年11月10日,发改委、工商总局曾联合38部门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严惩失信企业,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4月1日,《办法》实施之后,国家对失信企业将有法可依,势必对失信企业产生威慑作用。
对于地板行业来说,近两年来,拖欠货款、加工费、原料款、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去年8月到10月底,全国已经有近百家家地板企业因拖款被最高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据了解,国家此前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将存在产品质量、假冒名牌销售假冒产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行为,这将提高地板行业的诚信水平。
地板企业加强诚信建设需从多方面努力
近年来,地板行业关于产品环保指标不过关、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质量检测报告不规范、质检报告与产品不符甚至无质检报告等问题时有发生,这难免与上游的人造板行业有一定的关系。据了解,部分企业生产出劣质人造板,其力学性能、游离甲醛等关键指标不合格,由其加工制成的衣柜、橱柜、木地板、木门、家具等产品危害消费者健康,损害了行业声誉。
针对目前人造板行业存在的种种困境,木地板企业更需要狠抓诚信,迅速转型升级。在引进生产原材料方面,地板企业应坚持诚信经营,采用环保质量佳的原材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企业应进一步提升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以降低生产成本。当然,除了木地板企业加强自律之外,相关法律部门等其他各方也需要努力。
因此,在诚信建设时代,地板企业在发展也必须要提升自身在多方面的实力,在原材料和售后工作的诸多事项中,地板企业唯有将诚信落到实处,企业才能迎来更为长远的发展。
- 标签:
- 编辑:孙宏亮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