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行业动态  分析预测

水泥行业应如何贯彻国发41号文件精神?

自从2013年10月份国务院颁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件以来,引起了广大水泥企业的热议。作为我们基层水泥协会,采用各种形式对41号文件进行宣传贯彻。在宣贯过程中,听到了不少反映和意见,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41号文件下发以后,怎么那些违规新增产能项目不仅没有停止建设,反而还加快了建设进度?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去制止?二是如果取消复合32.5水泥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会不会引发社会稳定和行业混乱?对此谈一下个人看法,供关心此事的同行们和有关部门领导参考。
  一、取消复合32.5水泥标准是不切合我国实际情况的
  目前我国水泥标准中的32.5等级水泥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复合)4个品种。在生产实践中,前3个品种的32.5水泥,因矿渣水泥生产成本高、其他两个品种因水泥使用性能方面的问题,市场不愿意接受,企业很少生产。而复合32.5水泥,因其使用性能满足了各种工程的需要,占踞了水泥生产和使用市场的大半壁江山,成为我国水泥行业生产量最大,各项经济建设工程用量最多的主导产品。尽管目前市场上对复合32.5水泥褒贬不一,但其生产量和使用量最大,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如果我们仅从化解水泥产能过剩这个角度来取消复合32.5水泥的产品标准,是说不过去的:为什么市场已经认可和接受的复合32.5水泥标准要取消,而不受市场欢迎的其他品种32.5水泥,标准却还要继续保留?这不是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观点相悖吗?谁能说清楚这个道理?所以目前不少水泥企业就怀疑这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其实,现在的32.5等级水泥产品,相当于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的高标号500号水泥。
  我国水泥标号等级的划分,与我国水泥强度检验方法的改变有密切的关系。
  1、1977年以前,我国水泥检验方法是“硬练法”,当时水泥标号划分6个档次,分别为:200、250、300、400、500、600
  2、1977年以后,我国的水泥强度检验方法改为“软练法”,在修订水泥标准时,取消了200号水泥标准,仍将水泥标号划分为了6个档次。
  分别为:225、275、325、425、525、625
  对应“硬练法”的标号分别为:250、300、400、500、600
  3、1999年,我国的水泥检验方法与国际接轨,采用“ISO”检验法。修订水泥标准时,将水泥标号分5个档次。
  分别为:32.5、42.5、42.5R、52.5、52.5R
  对应“软练法”的标号分别为:425525625
  从上述我国水泥标号划分的演变过程来看,可以说现在用“ISO法”检验的32.5等级水泥,相当于1999年以前“软练法”检验的425水泥,也就是1977年以前“硬练法”检验的500号水泥。而1977年以前,500号水泥就是那个年代的高标号水泥了,主要用于当时的各项重点工程。难道现在就可以退出历史舞台啦?
  至于GB12958-91复合水泥标准,是1988年10月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议,1991年才正式实施的水泥品种,2007年才统一合并到GB175中去的。20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品种的水泥在我国已经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广泛使用了。在我国的各项经济建设中,不管是水泥企业还是建筑施工单位,复合32.5水泥一直是占主导地位的。我国每年生产和使用的复合32.5水泥,起码在10亿吨以上。为什么企业愿意生产该品种,消费者愿意使用该品种,是市场需求决定的。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论证,讲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就迫不及待的提出取消复合32.5水泥标准,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和循序渐进发展规律的,对此是要负历史责任的!
  所以,我们不能主观臆断的把复合32.5水泥看成是落后产品去淘汰,随意把它从水泥标准中取消,这是对市场经济不负责任的态度。
  二、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的关键是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
  国务院41号文件的主题是“化解产能过剩”,其中有很大的篇幅是在三令五申,坚决遏制新增产能的盲目扩张,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我认为,现在所谓的水泥产能过剩,实质上是熟料的产能过剩。主要原因是各地都在违规盲目建设新型干法生产线,且屡禁不止而造成的。没有熟料的产能过剩,何来水泥产能过剩?因此我认为化解产能过剩的重点,是要坚决制止那些仍然在明目张胆、我行我素、继续动工违规建设水泥生产线的“顶风作案”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严厉制止和查处,再怎么去谈化解产能过剩都是一句空话了!不制止新增产能的建设,产能就会越化解越多。我认为,化解产能过剩不是靠修订水泥标准就能解决的问题,如果靠修订水泥标准去化解水泥产能过剩,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所以说,我国目前的水泥产能过剩,与我国现行的水泥标准,尤其与复合32.5水泥标准没有实质性的关联。如果有人强行认为与复合32.5水泥标准有关系,那是否意味着,我国那些修订水泥标准的专家们,早在20多年前就埋下了“产能过剩”的种子?难道要他们去负历史的责任?这不是在开历史的玩笑吗?
  三、取消复合32.5水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综合利废
  我国每年要生产10亿吨以上的复合32.5水泥,如果取消该品种后,在没有其他品种来填补这个巨大数量的情况下,普通42.5以上水泥的生产比例必然增加。毫无疑问,全国的熟料消耗量也将会大幅增加,干法旋窑的运转率必然随之提高。这样虽然化解了新型干法企业之间的矛盾,但带来的负面效应是众所周知的:不仅会增加了全国的煤电能源消耗总量,而且将会增加全国的碳排放和MP2.5排放总量(因为水泥行业的碳排放量和MP2.5排放量主要是在生料制备和熟料烧成工艺阶段产生的)。这不是与国家有关部门最初提出取消复合32.5水泥的初衷是为了节能减排、减少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预期截然相反吗?
  在我国的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中,水泥工业是消化各种工业废渣最大的主力军,承担了国内70%以上的废渣综合利用的重任。在各水泥品种中,32.5水泥,主要是复合32.5水泥,是消化当地各种工业废渣能力最强的品种。如果强行取消复合32.5水泥,必将对各地的工业废渣消化处理带来严重的影响,影响当地的社会环境效益和循环经济发展。
  还有,取消复合32.5水泥标准后,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那些工业废渣,还允许掺吗?如果允许掺,又属于哪一类混合材呢?是火山灰类,还是粉煤灰类?如果两者都不是,都不允许掺入,那么这些工业废渣就会堆积如山,严重影响当地的环境污染。如果分类后可以掺到火山灰32.5或者粉煤灰32.5中去,那这些32.5水泥与目前的复合32.5水泥还有什么区别?我们取消复合32.5水泥还有什么意义?且不是多此一举吗?

1/2 记录数:2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末页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