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负面清单再缩减13% 多行业迎利好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这是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以来的首次年度动态调整,此次调整共列入事项131项,比上一版本减少了20项,缩减比例达到13%。其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此次调整,相比上一版本,加大了全国性清单整合力度。纳入“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全面清理违规定制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
此外,及时纳入新设立的准入措施。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等依法新设的准入措施纳入。
在备受关注的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清单(2019年版)》放开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措施放开。此外,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将“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等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移出。
“与2018年版相比,《清单(2019年版)》具有更高的公开透明度,将为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引,提升了市场准入规则的确定性,使市场主体对可投资行业、领域、业务等更为可预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海平说。
“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升认为,“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与市场准入门槛的不断放宽,将“剩余决定权”和“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活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部署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多措并举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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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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