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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尹自波、总裁王玉林、财务总监梁澐及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杨彦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第三季度报告的保密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3、投资品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购买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决策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授权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选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名称、金额、期限、收益等。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因此本金不存在风险。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1)公司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并与相关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本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本次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不存在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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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宁夏建材最新消息
  •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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