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160,27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共计分配利润43,029.01万元。
2021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9.31万亿元,同比增长11.04%;完成竣工产值1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12%;签订合同总额65.69万亿元,同比增长10.29%,其中新签合同额34.46万亿元,同比增长5.96%;实现利润8554亿元,同比增长1.26%。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28746个,同比增长10.31%;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11.89%。综合来看,建筑行总产值、新签合同额、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数量及建筑业劳动生产率,较上年同期仍有明显增长,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依然稳固,行业仍旧面临相对良好的市场环境。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大了逆周期调节的力度,为建筑业带来强劲增长预期。“长三角”一体化、 京津冀、成渝城市群等区域战略深入推进,以及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落地实施,将为建筑企业发展带来叠加利好。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大型建筑企业加速扩张,弱资质企业加速出清,行业内竞争将更加激烈。双碳约束下,提前进行绿色转型以及在新能源工程建设领域有优势的企业有望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市场结构的调整和竞争格局的变化,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勇于变革转型,加快提升发展质量。
“十四五”时期,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阶段,国家将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新老基建共同发力,积极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都给建筑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尤其是基建领域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明确提出“基础设施投资适度超前”、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在经济“稳增长”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在经济稳增长目标下,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将对基建投资起到拉动作用。
2021 年,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19.9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1.4%;全国房屋施工面积97.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2%;全国房屋竣工面积10.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为11.2%。一方面,房地产调控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屋工程建筑市场,随着“三条红线”政策出台和“房住不炒”政策加力,房建领域的增长慢于基建领域,房地产开发投资面临增长压力。另一方面,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及保障房等项目的推出以及医疗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房地产政策对房建业务的影响,保障房建设、公建设施建设、智慧厂房建设、传统厂房智能化改造升级等细分领域仍有较大发展前景。
2021年,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总基调下,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包括“三道红线”、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和两集中供地等,针对地方政府、房企、银行三个主体全面监测和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调控形成完整闭环。202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 18.19万亿元,同比增长4.8%,商品房销售面积 17.9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9%。虽然商品房交易规模达历史最高水平,但增速明显回落,房地产市场降温明显。随着“房住不炒”理念逐渐深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去金融化的配套政策,房地产市场开始回归本源,房子更多体现为人们的居住需求。房地产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格局,虽高毛利红利不再,但市场的基本需求和合理的利润空间依然存在。
随着碳达峰与碳中和各项工作的推进,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已成必然。近年来绿色、环保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加之现有建筑工人老龄化、年轻建筑工人断档、人工费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渗透率对比发达国家差距仍旧较大,政策逐渐向装配式建筑倾斜,陆续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助力行业进一步发展。《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左右,力争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安徽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其中:宿州、阜阳、芜湖、马鞍山等城市力争达到40%,合肥、蚌埠、滁州、六安等城市力争达到50%。合肥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也明确:到2025年,全市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35%,积极推进区域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超过30%,实现全产业链年产值2000亿元。一系列文件表明装配式建筑的相关顶层政策框架已逐步走向成熟。作为建筑业未来,装配式建筑在环保要求不断提升以及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发展趋势十分明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社会对研发、生产制造、产品质量、生活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关注程度和应用需求不断提高,检验行业在国内大循环中具有明显的为市场经济和产品(服务)质量提供信用担保和背书的内涵,承担“信用证”职责,检验企业通过业务开展推动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提升,进而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是国民经济中各行业技术升级的“先导者”。检测行业已逐渐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对工程建设实施全方位、分阶段的工程检测也成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无论是生态环境工程、建筑节能工程还是交通工程、港口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均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正处于从追求建筑数量转变到建筑质量的转换期,工程检测未来发展可期。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纳利用明显改善。国家统计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为25.5%,较2017 年的 20.5%明显提升。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峰,前景广阔。水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具有安全稳定、运行灵活的优势,高度契合国家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四个、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中占有重要地位,行业发展呈上升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此外,公司还拥有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水力发电、建材贸易等业务。
1.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投资。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涉及公路、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水利水电、港口航道等领域。公司拥有公路、市政、港航工程总承包等6项特级资质及多项一级资质,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备突出的资质、业绩等优势。安徽水利有限、安徽路桥、路桥集团、安徽路港、安徽交航等子公司均具有突出的专业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基础设施投资业务是基建传统施工核心业务产业链的延伸,随着近几年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变化,公司持续巩固“投资+施工总承包”的业务模式,稳健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业务,积极承揽高速公路、PPP、片区开发项目等。公司基建投资业务覆盖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建设、城镇综合开发等领域,业务结构由“单一施工”为主转型为“投资、施工、运营”并举。
2.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为公司传统施工主业之一,公司拥有2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先后承建了大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所属安徽三建为省内房建行业龙头企业,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房建业务与房地产开发、设计、咨询、监理、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协同,形成“开发+设计+施工+服务”的一体化优势。
3.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为公司传统主业之一,不仅是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而且强力带动建筑施工、工程技术服务、建材贸易、仓储物流等关联业务发展。公司的施工和技术服务能力,也为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坚实基础,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顺应国家政策导向,不断优化项目业态结构,持续强化风险防控,更加重视投资安全和投资回报,切实提升房地产项目开发效率和效益。
4.装配式建筑。近年来,公司紧跟国家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导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业务,2014年开始投资建设装配式生产基地,已建成并投产运营基地5个,在建基地1个,筹建中2个。2015年建成投产的肥东基地获评首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安徽建科获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研究基地”,建成“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造实验室”,经过数年运营,已建立与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体系、管理模式和营销能力,并具有突出的设计、检测等配套服务能力。
5.检测业务。公司检测类业务覆盖房建、交通、水利、市政、轨道交通、建筑机械设备等检测领域,所属共8家检测公司,其中检测二站、路桥检测、环通检测综合实力相对突出。房建类检测方面,检测二站检测类别、检测参数、综合检测能力均在全省领先。基建类检测方面,路桥检测和环通检测在公路、市政、轨道交通等领域的检测能力居全省前列,均已获批公路工程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全省仅有五家。
6.水力发电。公司响应国家低碳环保的号召,积极发展绿色清洁能源,控股运营水电站7座,总装机容量24.61万KW,权益装机容量18.81万KW,年设计发电量约10亿KWH,已全部建成发电,电站分别位于安徽省霍山县、金寨县和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公司在水力发电领域深耕近20年,现有的七座水电站均是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具备投融建运一体化能力。培育了一批建设、投资和运营专业人才,形成了稳定的人才队伍。团队人员管理、运营经验丰富,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和突出的敬业精神,并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眼光和格局。公司在水力领域积累的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绿色能源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7.建筑材料。所属子公司安徽建材科技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等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钢材、水泥、沥青等建筑材料的贸易。安徽建材科技系公司主要建筑材料集中采购供应平台,有利于公司施工业务降本增效。同时,该公司重视对外开拓业务,深耕省内16个地市,持续开拓省外市场,与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了发展规模和盈利能力。该公司先后获评“中国建材企业20强”、“中国最具成长性建材企业100强”、“安徽省服务业企业100强”、“合肥服务业企业20强”等。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牢牢把握“三新一高”发展导向,抢抓发展机遇,深化企业改革,整合内部资源,防范化解风险,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3.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2%;实现利润总额18.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32%,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较快增长,“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在安建国际大厦2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鲁炜先生和盛明泉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时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对公司2021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808.58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160,27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本次分配利润43,029.01万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7)。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暨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2022年度公司计划新增对外投资总额为375亿元,主要为日常经营有关的投资项目及股权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储备项目和日常经营设立项目公司等(不包含单独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相关投资事项金额),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合同签约总额350亿元(我方投资额),含因项目实施需要而设立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投资额;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项目投资总额20亿元,含因项目实施而需要设立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投资额;日常工程施工项目实施需要设立子公司及该类子公司增资,总额5亿元。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投资总额,并在投资总额内对各分项投资额进行调整;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前,授权公司经营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投资计划额度执行当年度对外投资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短期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以应对金融市场环境变化。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8.84亿元;同意本公司为其融资提供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46.88亿元,合计提供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85.72亿元。
2、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公司之间的额度,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企业之间的担保比例;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新的年度担保额度前,授权公司经营层暂按上一年担保总额执行当年担保事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不超过191.12亿元;同意本公司为其融资提供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55.50亿元,合计提供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246.62亿元。
2、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公司之间的额度,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比例;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新的年度担保额度前,授权公司经营层暂按上一年担保总额执行当年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2022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时运先生、刘家静先生、牛曙东先生、杨广亮先生、戴良军先生和李有贵先生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特许经营项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安徽建工集团宿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准为准),投资建设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特许经营项目,该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469,944.00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出资75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年 4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二、四、五、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存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按照本公司的坏账政策,2021年度公司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43,883,762.41元。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房地产企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⑤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和顺地产商丘沁园春项目、和顺地产合肥叶语溪项目、安建地产华龙苑项目、合同资产计提的相应的减值67,663,019.31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11,546,781.72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2 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2 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贸联创投资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98.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6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89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4,344.16万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198.00万元,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1,871.81万元亦投入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零,本次募投资金使用完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073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41555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度该账户已注销。
2016年1月21日本公司与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已注销。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01462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度该账户已注销。
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41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度该账户已注销。
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安徽建工嘉和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069.81万元(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1,871.8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本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投资收益合计29,790.29万元用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本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投资收益合计16,154.40万元用于绿色建筑产业园一期PC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6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65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5,223.18万元,2020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其中 25,300.00万元于2020年度归还、14,700.00万元于2021年度归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8,433.8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224.1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10.2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转出2.3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632.05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8)、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127)、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30)、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7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与安徽建工集团固镇投资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9),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账户2021年度已注销。
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与安徽建工集团太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8,746.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由于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获得银行债务融资,可以满足项目建设,不再需要募集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PPP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15,520.48万元用于“泾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和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并相应减少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变更原“PC构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23,654.99万元和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17,721.51万元(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097.54万元继续投入施工机械购置项目),变更后用于装配式建筑吴山PC构件生产基地项目、蚌埠市固镇县南城区生态路网PPP项目和S246太湖至望江公路太湖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537号和容诚专字〔2022〕230Z0538号)。报告均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徽建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安徽建工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安徽建工变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安徽建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2021年度,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安徽水利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537号)。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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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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