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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标准与约定不符能否要回差价损失

装修标准与约定不符能否要回差价损失

  案例:购房人购买某开发商一套房屋,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了装修标准,并约定装修单价。开发商将房屋交付购房人后,购房人认为交付的房屋装修质量标准远远低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故购房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对装修差价进行鉴定并按照鉴定结论赔偿其装修损失。

  法院裁判:原被告签署的房屋预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中对房屋装修标准进行了明确约定。原告认为交付的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鉴定房屋装修差价并要求赔偿差价损失,但商品房本身属于交易商品,其在出售过程中必然包含开发商的可得利润,合同约定的装修价值是开发商综合了市场交易的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利润空间等各种因素,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并非对房屋装修中各单项项目用材及施工价值的简单累加,不应按照鉴定后的装修价值来判断装修的价值。据此驳回原告诉请。

  律师意见:本案中,法院分析得非常详细,商品房买卖属于交易商品,开发商在对商品房出售价格进行定价时必然会在成本的基础上,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利润等因素,最终形成商品房出售价格,如果单纯对房屋装修的成本和利润进行鉴定并以此确定装修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装修价值,有失偏颇。

  案例:原告购买某开发商一套商铺,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除首付款外,马某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存在开发商指定账户,逾期付款60日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马某应向开发商支付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马某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上述合同签订后,马某按约支付了首付款,但一直未能办理且下落不明。后马某因其他债务纠纷,该房屋被法院预查封,开发商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马某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裁判:马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马某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且至今未付清全额房款,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原告仍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马某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律师意见:合同解除权分为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如果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解除条件,达到解除条件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应责任。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开发商可以持解除合同的判决书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办理网签部门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并有权要求撤销因马某因其他纠纷导致涉案房屋存在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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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房屋装修标准及要求
  •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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