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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医疗纠风工作将扭住三大重点采取四种手段

作者:基层医改思考者徐毓才

6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从五个方面安排了13项重点工作。笔者通过学习,将之概括为扭住三大重点采取四种手段。

扭住三重点

指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内容方面将聚焦三大重点,即涉疫、涉医、涉药。

在涉疫方面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主要安排了两项工作,一是做好疫情防控类医疗物资质量保障。从严从重打击伪劣防护产品、假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用药用械集中整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和医用防护医疗器械应急审批,严把质量关,加强风险管理,加大重点省份的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工作力度。提醒有关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单位一定要按照物资采购规范实施采购,即使在物资紧缺情况下,也要尽量做到规范,确保质量。二是持续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网上制假售假、涉嫌非法入境输入疫情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在涉医方面,要求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安排三项工作,一是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以有效线索、重点专案作为切入点,精准打击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串换高值医用耗材、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包括①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年8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决定自2021-2024年,在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实施“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将短期集中整治与中长期工作体系建设相结合,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今年的医疗行风将继续聚焦这一行动计划。提升重点提出: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得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②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③落实肿瘤诊疗质量提升专项工作要求,推进诊疗体系建设,优化肿瘤诊疗模式,提高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④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⑤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三是坚决维护行业秩序。包括①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②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③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纠风工作力度,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管理统一,持续清理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等有效性存疑、风险性极高的诊疗项目。④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规范公立医院牙科医生多点执业,对于开展种植牙服务,但不参加种植牙耗材省际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督察。⑤做好“民营医院管理年”收尾,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⑥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涉药方面,要求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安排了两项工作,一是“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打击违法行为。①生产环节,严惩前置套取资金行为。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范将“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至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行为。②流通环节,严惩套取资金行为。重点聚焦医药企业使用票据套取资金,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将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严格限制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议价采购适用情形,规范采购行为,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③使用环节,严惩违反“九项准则”、突破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滥用药品耗材设备牟取个人利益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惩治力度。

二是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①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挤出价格水分。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管理。③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交机制。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核查检查。落实“一案多查”,密切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加强请示汇报与线索移交,争取提前介入。

采取四手段

指在行风纠治方面,将主要采取四种手段,即提水平、上力度、建机制、固根基。

提水平即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二是有效提升纪检监察与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效能。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间的定期会商机制,形成事前共同研究工作重点、事中及时提交问题线索、事后有效推进“一案四改”的密切联席工作机制。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平台,借鉴“互联网+”督查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探索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咨询投诉平台信息转办的互联互通,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上力度即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落实。《工作要点》指出,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是落实纠风工作要点的牵头单位,要联合机制成员单位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纠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加快落实规纪法衔接。

建机制即推动完善机制建设。《工作要点》要求逐步完善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作形式的管理规范,持续规范医疗机构接受捐赠、临床科研、学术会议或开展项目等业务行为,推进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重点关注名单,建议行业内单位审慎考虑与名单内企业开展合作。

固根基即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工作要点》要求加强廉洁思想引领,增强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崇德尚廉的优秀传统文化开展道德教育,以党章党纪、政策规章开展法纪教育。加强廉洁生态营造,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自我教育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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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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