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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水泥、钢铁等131种产品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为提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抽查实施细则对国家监督抽查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以往监督抽查工作的基础上,经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专家意见,制定了 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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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水泥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提到,为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监察工作部署,如《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20〕 1号),对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一)监察对象:本次 监察企业对象为生产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含熟料生产)、熟料生产线企业和水泥粉磨站企业。监察范围包括生料制备、熟料煅烧和水泥粉磨三个工段,具体涵盖原料破碎、生料粉磨、煤粉制备、熟料烧成、余热利用系统、水泥粉磨、水泥包装(散装)及辅助生产设施。

(二)监察内容:主要内容为 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制度执行情况、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为提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抽查实施细则对国家监督抽查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以往监督抽查工作的基础上,经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专家意见,制定了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ljd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表》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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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复方甘草细辛汤
  • 编辑:孙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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