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开发区是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支撑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平台,发挥着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引领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依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十二五”时期,全省开发区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加快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强化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体实力不断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和集聚水平不断提高,发展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日益明显。
(一)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围绕创新、绿色、集聚发展理念,着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综合环境提升优化、绿色可持续发展、产城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的步伐,全省开发区发展基础稳步夯实,经济体量和规模不断壮大,对全省经济的支撑贡献和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15年,全省35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2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2.7%,完成销售收入6026亿元,“十二五”时期年均分别增长16.96%、17.82%。
(二)集聚集群效益显现。坚持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线,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有针对性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推动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发展水平,开发区主导产业贡献率不断提升,核心企业带动辐射能力不断加强,全省开发区集聚发展态势更加明显,集群效益逐步显现。逐渐形成以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陇西经济开发区现代中药材产业、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及装备制造、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等为代表的特色鲜明、体系完备的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15年,全省开发区主导产业占工业总产值的87.2%,销售收入超过100亿的开发区达到12个,其中超过1000亿元的2个。
(三)质量效益快速提升。以提质增效和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产业关联度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明显的项目和产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围绕主导产业配套和“三废”利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国家级低碳试点工业园区示范建设,全省开发区综合效益和质量进一步稳定提升。2015年,全省开发区完成工业增加值977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实现财政收入111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7.6%。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5.9%,较2010年提高16.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3.26吨标准煤/万元,较2010年下降13.5%。
(四)承载能力切实增强。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和提升开发区内外交通、能源、通讯、给排水、环保和热力等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快推动物流信息、科技支撑、创业孵化、金融咨询、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简化审批程序,开发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全省开发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95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截至“十二五”末,全省开发区完成基础设施配套面积占已征用土地面积的87.2%,开发区水、电、路、污水垃圾处理等生产基础设施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商贸配套设施日臻完善,与所在城区融合发展趋势明显。开发区新建“一站式”服务大厅总数达到15个,32个开发区实行项目落地“全程制”。国家级开发区设有独立的财政、税务、土地等职能机构,在省级开发区内派驻专职人员开展服务工作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达到176家。
(五)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将搭建科技创业平台、服务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提升发展水平、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持续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交流,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政府引导、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的科技创新体系。截至2015年底,出台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和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开发区达到29个,设立开发区科技创新扶持基金的开发区有7个,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协议开展合作的开发区有26个,建成并投入使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8.6万平方米。2015年,全省开发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8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70家,其中拥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5523人。全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达到36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75亿元,新申请专利2620项,实现技术贸易和技术服务收入156亿元。开发区企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不断加速。
(六)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围绕完善开发区政策支撑体系,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开发区跨越发展的意见》、《关于全省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支持和规范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形成省、市州、县市区规范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了开发区管理体制,明确了开发区发展定位,推动开发区开发建设、管理统计、考核评价等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实现突破。同时,各地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开发区在土地开发、项目落地、人才引进和部门权责等方面改革和探索,开发区改革红利初步释放,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
虽然“十二五”时期全省开发区发展规模进一步壮大,在从粗放到集约、从无序竞争到有序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制约开发区发展的难题需要破解。一是体制机制不畅。由于开发区自身法律地位不明确,致使开发区在行政、经济、财政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和权限未能完全明确和理顺。开发区财政不独立,人员编制不到位,不利于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和激发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虽然国家和省上大力简政放权,但受部门条块管理制约,各部门对同一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程度不一,造成开发区在实际运作项目时各项手续依旧繁琐。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各开发区道路、水电等配套设施日趋完善,但我省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整体仍停留在“三通一平”基础上,环保、信息、商务、物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仍然较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有限,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极大限制了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三是产业结构不优。我省大部分开发区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低附加值的传统产业所占比重较大,高新技术企业比重低,产业链条不够长,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规模效应尚不突出,缺少具有较高附加值、较高技术含量和较高市场占有率、能够带动整个产品结构升级的新品、名品、精品,开发区创新发展的能力和经济效益有待提高。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支撑条件和外部需求环境都发生深刻变化,开发区既面临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也面对诸多不可预见的风险挑战。
从发展机遇来看,一是“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实施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能源资源优势和政策叠加优势,都将成为我省开发区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有利条件。全省开发区可以通过建设面向中西亚、中东欧国家出口加工基地,更加深入地参与沿线省区及国际分工与合作,提升发展水平。二是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变革为开发区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随着国际国内产业布局和结构深度调整,中东部地区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趋势更加明显,我省土地能源富集、人力资源充沛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备的优势凸显,将为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提供有力支撑,全省开发区将在参与国内外产业分工协作中实现新发展。三是创新驱动为开发区升级转型提供了良好机遇。随着“互联网+”、“双创”、“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家批复我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实验区,鼓励以创新驱动替代要素驱动。我省开发区可充分发挥产业、技术、人才集聚优势,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步伐。
从挑战来看,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迫使开发区发展模式发生转变。随着国际产业分工调整不断深化和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我省开发区面临着传统要素驱动模式难以为继、特色优势产业增长缓慢和新兴产业发展要素缺乏的困局,开发区经济提质增效压力巨大。二是区域间竞争愈加激烈。西部地区大部分开发区区位、资源等要素雷同,随着周边省区开发区的快速发展,我省开发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方面将面临严峻挑战,必须在体制机制、招商引资、要素整合方面进一步加强创新。
综合判断,全省开发区“十三五”时期机遇叠加、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各开发区要准确判断、理性应对,以机遇意识对接国家战略,以创新意识加速动力转换,以开放意识促进融合发展,以危机意识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开发区工作在转型发展新阶段打开新局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总目标,以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产业新体系、创新发展新机制为重点,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全省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完善开发区空间布局,依托区域首位产业,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功能优势,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链、特色产业群,培育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引领区,产业集群和人才企业集聚带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区,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先行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的核心区,绿色循环发展和产城融合、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带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引擎。
(一)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创新驱动作为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动力保证,切实加强和提升全省开发区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各类科技创新资源、要素整合,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平台搭建为载体,形成开发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开发区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创业发展平台转变。
(二)坚持绿色永续、融合共享。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开发率,鼓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以共享发展为导向,建立产业城市融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促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逐步推动开发区由单一产业功能区向城市综合功能融合区转型。
(三)坚持协调联动、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各开发区区位交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进一步强化统筹布局和规划引导,指导各开发区立足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培育既各具特色,又以技术、品牌、质量等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努力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开发区发展新格局,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坚持深化改革、体制先行。以改革促发展,在管理运行、要素配置、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积极探索,切实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投资便利化程度,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为全省开发区新一轮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开发区建设发展对全省经济发展贡献率明显提升,主要经济指标占全省份额显著提高。各开发区功能定位更加明确、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培育和壮大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产业体系完备、协作配套紧密、经济外向程度高、规模大实力强的区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前列,投资软硬环境更加完善,资源节约集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更加有力。
(一)综合实力: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综合实力和发展效益显著增强,现有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新升级和获批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达到60个以上。现有35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生产总值达到3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销售收入达到12100亿元,年均增长15%;工业增加值达到2100亿元,年均增长16.5%;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95亿元,年均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3500亿元,年均增长20%。
(二)产业转型: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产业集聚集约态势明显,特色优势产业由大变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由小变大,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持续打造十大优势产业链条,培育一批产业配套协作体系基本完备、企业层级分布合理的重点产业集群,力争建成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开发区20个,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188%。
(三)创新能力: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创新投入不断加大,研究发展(R&D)经费达到95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达3%;技术贸易和技术服务收入达到310亿元,年均增长15%;发展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平台)100家。
(四)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开发区单位生产总值资源消耗水平、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全省指标要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省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国家级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申报和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
“十三五”时期,综合考虑全省各开发区规模体量、产业体系、发展阶段和发展趋势,为统筹各开发区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优势提升和基础夯实等方面的重点任务,找准开发区阶段性发展策略并实现差异化指导,将我省开发区分为创新驱动型、转型升级型、特色产业型、产城融合型和基础培育型。
(一)创新驱动型。创新驱动型开发区作为全省综合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对最强,产业体系发育相对完备,创新要素最为集中的一批开发区。“十三五”时期,要在持续推动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以创新驱动为发展主线,突出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园区品牌,切实发挥对全省开发区创新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成为引领全省区域创新驱动的核心。创新驱动型开发区主要包括: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7个国家级开发区。
(二)转型升级型。转型升级型开发区,绝大部分是全省传统优势产业的主要承载平台,产业基础相对良好,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相对完善,通过培育发展争取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部分开发区随着区域产业规划和功能布局调整,主导产业相应发生变化。“十三五”时期,要以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效益为主要任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升级,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升级,与创新型开发区形成创新发展互动机制,成为全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区。转型升级型开发区主要包括:嘉峪关工业园区、陇西经济开发区、平凉工业园区、临夏经济开发区、玉门经济开发区、临洮经济开发区、永登连海经济开发区、西峰工业园区、兰州西固新城工业园区9个省级开发区。
(三)特色产业型。特色产业型开发区是全省特色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主要承载平台,依托区域首位产业,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链、特色产业群,积极培育产业体系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十三五”时期,要持续加强品牌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强化专业化配套协作,引进和培育产业链延伸配套企业,提升加工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向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条延伸、综合配套完善等方向发展,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甘肃特色品牌开发区”,成为全省特色产业发展提档升级、集聚集约的示范区。特色优势型开发区主要包括:武威工业园区、武威黄羊工业园区、高台工业园区、华亭工业园区、民乐工业园区、静宁工业园区、永靖工业园区、白银平川经济开发区、山丹城北工业园区、陇南西成经济开发区、广河经济开发区、东乡经济开发区12个省级开发区。
(四)产城融合型。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作为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示范区和农业人口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区,具有产业结构和人居环境共同提升、协调发展的特点。“十三五”时期,要按照“空间上产城一体、布局上功能分区、产业上融合发展”原则,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居环境水平,逐步由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配套功能转型。强化开发区与所在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共享,统筹布局建设公共交通、市政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开发区对人口集聚支撑能力,构建“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新型开发区。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主要包括:定西经济开发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白银西区经济开发区、兰州榆中和平工业园区、岷县工业园区、临泽工业园区、永昌工业园区7个省级开发区。
(五)基础培育型。基础培育型开发区随着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承载能力逐步提升,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加强,逐步成长为各地推动经济增长和产业集聚发展的主要承载平台。“十三五”时期,将根据各开发区产业基础、特色资源、区位优势以及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持续改善和提升基础配套水平,切实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主要增长极。基础培育型开发区主要包括:刘川工业集中区、金塔工业集中区、敦煌产业园区、肃南祁青工业集中区、镇原金龙工业集中区、徽县工业集中区、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设立的工业集中区。通过培育发展,按程序报批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并申请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其他规划设立的工业集中区依托各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引导区域首位产业、特色产业入园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链、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群,形成优势产品和优势品牌。
充分发挥开发区作为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主要承载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为“十三五”期间推动大兰州经济区率先突破发展、加快河西走廊经济区组团联盟发展、促进陇东南经济区整合协同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动大兰州经济区率先突破发展。发挥兰州、白银核心区位优势,依托较强的产业基础和科技人才集中优势,借力兰白经济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大做强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石化下游精细化工产品、金属新材料、动力电池及电池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壮大并提高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在全国开发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打造西部地区制造业和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区。
(二)加快河西走廊经济区组团联盟发展。深入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着力推动开发区向西开放,切实发挥通道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以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重点发展能源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有色冶金及新材料、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努力形成互补协作、共同发展局面,使开发区成为河西地区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酒泉、嘉峪关两地开发区重点围绕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和西部钢铁基地,发挥能源资源丰富、冶金产业基础雄厚的优势,做大做强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石油化工及合成材料体系,大力发展新型高载能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金昌、武威两地开发区重点做大做强有色金属冶炼及新材料产业,建设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工业和新材料基地,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挖掘区域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比较优势,突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三)促进陇东南经济区整合协同发展。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契机,以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与中部和河西片区开发区建立承接产业转移协调及利益共享机制。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工电气、电子信息、食品医药等产业;陇南西成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精深加工产业、特色优势农产品及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产业,努力建成西部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以西峰工业园区、平凉工业园区、华亭工业园区为依托,充分发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优势,围绕贯彻落实全省打造陇东能源基地战略,重点发展新型石油化工、煤电化、煤电冶一体化、新型煤化工业、新能源等产业,着力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推动开发区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着力打造陇东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载体。
(四)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用好用足国家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政策,发挥临夏、甘南等民族地区特色资源和民族文化优势,开拓民族消费用品市场,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开发区,重点发展地方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清真食品加工等产业。
发挥开发区独特优势,明确功能定位,瞄准投资强度、技术高度、市场广度,抓好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资源利用、土地集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互统筹,在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开发区加快从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打造特色产业链、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群,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依托产业壮大经济实力、保持经济增长。
(一)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时期,围绕全省重点打造的六大产业基地和八大产业链,按照“企业集中、资源集约、产业集群”的发展思路,以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重点,着力推动开发区传统优势产业品牌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努力使全省开发区产业集群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以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为抓手,积极引进与开发区现有产业相关联及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聚,重点建设石油化工及合成材料产业集群、新型化工材料产业集群、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冶金新材料产业集群、稀土功能材料和电池材料产业集群、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绿色生态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等八大产业集群。
(二)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形成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增强开发区创新驱动力和辐射带动力,全面提升开发区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重点建设发展新材料、先进装备和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五大产业集群。
(三)大力发展技术服务产业。以全省国家级开发区为主要依托,大力推进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开展研发设计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电子商务发展新业态,培育增长点。在信息技术服务方面,培育壮大新型增值信息服务,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积极发展软件咨询与服务、数字动漫、网络出版等产业。在研发设计服务方面,建设一批研发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提升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研发设计能力。在技术创新服务方面,重点加强技术转移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成果展示、产权交易等平台,拓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领域,提升加强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大力扶持技术中介机构,构建多领域、网络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一)加快创新驱动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吸引集聚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服务水平,推动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进开发区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创业发展平台转变。加快构建产学研用融合协同的全省开发区创新驱动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平台搭建为载体,促进人才链、教育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以创新创业推动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将开发区打造为全省创新发展的带动者和引领者。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商品化服务化、重点技术环节和问题攻关为目标,大力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共参、产学研相结合的开发区创新驱动体系。坚持培育与引进并举,切实发挥企业在创新驱动中的骨干作用,支持开发区内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吸引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大中型企业之间,协同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中介组织,推进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
(二)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挥开发区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全省开发区引导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创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创业创新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在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新局面。引入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咨询、培训等创新服务,搭建科技、人才、产业、金融协同对接平台,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进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
(三)切实强化创新驱动人才支撑。鼓励各开发区立足实际,进一步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及激励模式,鼓励开发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研发基地和职业技术培训平台,有针对性地培养各种技术技能人才。研究制定人才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奖励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国内外高端人才集聚工程、高层次人才引智工程、支柱产业和重点项目聚才工程、高技能人才成长培育工程,着力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企业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
1.创新体系平台建设工程。依托研发实力较强的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资源,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由政府引导,企业、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创新体系平台。
2.创新主体打造工程。鼓励实力较强的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在金属新材料、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开展重大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无缝衔接,全力打造创新水平高、成长性好、科技支撑作用强的创新型企业群体。
3.创新创业驱动工程。深入推进“双创”,充分发挥开发区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引入天使投资发展,完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以多种方式建立一批市场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营造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
4.创新人才体系建设工程。主动多渠道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接洽,推介开发区投资环境、区位优势和优惠政策。优化人才引进环境,使高端人才安心创业、放手发展。鼓励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劳动就业培训机构等与入驻企业合作,定向和委托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一)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发挥全省开发区区位、资源、产业和人文优势,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和新亚欧桥国际经济走廊节点城市支撑能力,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发展外向型经济。立足开发区产品资源和加工能力优势,依托保税物流中心、国际空港、国际陆港物流和信息优势,共同创建出口加工区等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竞争新优势。坚持政府组织、企业参与、搭建平台、共办园区模式,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开发区发展加工贸易,支持开发区内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更好地融入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我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重要承载平台和企业西进、产业西移、产品西出的重要基地。
(二)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提升全省开发区对外开放水平和承载能力,不断完善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将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和向西开放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创新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模式,吸引带动辐射性强的大企业、大项目、大产业在开发区落地发展,吸引更多中高端产业加速流入。鼓励创新驱动型、转型升级型开发区承接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特色产业型开发区依托地区资源优势,吸引龙头企业、产业和智力资本在开发区集聚,发展能源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高技术高附加值低碳绿色高载能产业、特色优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等。
(三)建立合作共建机制。鼓励和支持全省开发区在开展产业和项目对接基础上,依托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将中东部地区开发区在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和我省开发区在土地、能源、人力等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合作共建开发区、“飞地产业园”或开发区中的“园中园”,推动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和分工协作,加快提升我省产业分工地位和经济发展位势,建设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区域开放合作平台。依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引导限制开发区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鼓励和支持区位相邻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整合优化发展,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鼓励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对本地各级各类小而散的园区和工业集中区进行整合。
(一)加强开发区规划环评。严格执行环境保、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以及做好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为目标,加强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判别开发区环境重大问题的基础上,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提出优化选址、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以及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建议,提出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要求和环境准入条件,并结合城市或区域环境目标提出园区产业发展的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并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中落实规划环评成果,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高开发区规划的科学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开发区项目准入制度,全面提高开发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控制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加快开发区污染监管与防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开发区环保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近邻城区的开发区与城区共建共享环保设施,远离城市的开发区合理规划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加强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因地制宜选择适应性好、抗污染能力强的乡土树种,打造开发区“绿肺”,推进开发区绿色生态环境建设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促进开发区“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有机融合。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把项目用地门槛,对开发区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进行严格限定,并严格核实开发区项目用地规模。调整优化开发区用地结构,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措施,鼓励开发区和区内企业依照法律和市场手段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开展技术改造,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对不符合环境要求,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企业予以限期治理或淘汰。在创新驱动型开发区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开发区项目建设。积极探索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新途径,大力推广标准厂房、多层建筑等集约用地模式。
(四)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依托全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全省开发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工程,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开展循环经济产业链链接或延伸、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能源梯级利用、污染集中防治设施等项目建设。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审批备案上优先支持共生和补链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产业关联度高、符合产业链接要求的企业入驻开发区,积极推广一批成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升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指标体系,鼓励区内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向国内外先进水平看齐,查找分析生产工艺、装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和措施,促进企业技术与管理升级。鼓励服务业、农业领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以点带面,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实施。
(一)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全省开发区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开发区发展物流、金融、科技与信息服务、中介咨询、文化创意、会展营销、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在开发区集聚和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加快开发区商贸、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和总部经济。积极支持位于中心城区、工业产值占比低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二)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开发区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环保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推动开发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按照“空间上产城一体、布局上功能分区、产业上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强开发区与所在城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共享,统筹布局建设公共交通、市政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开发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认真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引导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在开发区安家落户。积极支持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开发区产业工人和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和生活居住要求的开发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新型开发区。
1.兰州榆中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以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中园区和兰州榆中和平工业园区两个开发区为依托,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升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推进城市标准化管理,加大示范区环境治理保护力度,建设生态宜居城区,以创业就业为重点,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工作力度。
2.临夏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以省级临夏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加快完善和提升开发区内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功能水平,以优势产业支撑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以清真农畜产品加工、民族特需用品制造、生物制药和现代物流为主导的特色产业体系,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将开发区作为吸纳地方就业的主要承载平台,积极推进生态宜居城镇建设。
3.白银西区、兰州九州等省级产城融合示范区。以定西经济开发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白银西区经济开发区、岷县工业园区、临泽工业园区、兰州西固新城工业园区、永昌工业园区为依托打造省级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作为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示范区和农业人口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区,推进产业结构和人居环境共同提升、协调发展。
(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以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承接能力为重点,加快开发区供水、供电、道路、邮政、通讯、集中供暖、天然气以及污水集中处理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交通物流网络提升工程,推进开发区与高铁、机场、高等级公路等联通的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开发区交通区位竞争优势;着力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集约利用工程,加快开发区集中供热/气、污水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开发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益;着力实施通信网络改善工程,加快开发区通信网络、光纤宽带、智慧园区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开发区信息网络支撑能力。
1.交通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开发区对外与高等级道路交通的通达性建设,2020年开发区与高等级公路通达率达到100%,提高并完善开发区内部路网结构。
2.供水、供热/气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开发区供水管网、燃气管道建设,2020年开发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3.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4.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到2020年在创新驱动型开发区率先建成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使用。
(二)提升金融服务支撑能力。积极支持开发区搭建集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等机构为一体的投融资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开发区企业、银行、担保公司“对接会”,推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对接,推进条件成熟的企业通过上市和发行债券等手段扩大直接融资,对有上市意愿、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进行培训、辅导,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三)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以开发区企业发展和人员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加强在技术及人力资源平台、电子商务及招商引资公共信息平台、第三方物流平台、法律保险咨询等社会中介服务平台和产品质量监测、产品认证等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快餐饮、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引入社会机构为企业提供医疗等公共服务,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做好开发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探索保留产能与退出产能适度挂钩机制,促进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转型升级。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和法律手段,稳妥处置“圈而不建”、“建而不产”的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引导同质化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互保共建。支持开发区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担保费率,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规范消费型增值税,落实扩大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企业加速折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严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推进开发区大工业直供电示范试点,提升园区物流服务水平,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易成本和运输成本。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循环化改造提升,以各开发区内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为载体,引导和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向开发区集聚,培育形成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补足开发区产业层次较低的短板。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管委会职能定位,协调和合理划分管委会与地方职能部门权责关系,科学定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赋予开发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省级开发区享受市州人民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权限,具体授权事项由市州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商开发区管委会提出意见,分别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文授权,同时抄报省级相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在行使经济管理权限时,按照管委会完善基础材料,完成权限内审查、审批手续,报市州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的方式运行。对于需由市州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转报省级审批的事项,开发区管委会在完成相关审查、审批的基础上,由市州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直接转报审批,不再另行审查、审核。根据开发区发展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依法委托开发区管委会在托管辖区内行使教育、卫生、民政、社保等社会管理职能,设立法定环保等执法监管机构,行使环保、土地、建设、、安监等行政执法权限。
加快推进开发区所在地财政部门向开发区派驻或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开发区财政收入按照存量当地政府为主,增量开发区为主分配机制,由当地政府和开发区分享。开发区在不改变国家、省、市州以及县市区资金用途、不打乱资金渠道并按程序报批后,可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资金整合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探索多元化开发区运营模式。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开发区中投资运营特色产业园,探索合作建设开发区的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开发区融资平台按照股权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方向转变,构建投保贷一体化金融服务体系。
加强开发区管理机构建设,推行开发区管委会全员聘用和履责机制,管委会主要领导按照党政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公开选拔委任,采取能上能下的方式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管委会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工作岗位可视情况采取直接聘任、竞岗聘任和公开招聘方式。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年终履责考评制,奖优罚劣或解聘。在公开招聘的基础上,加大开发区引进人才力度,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以采取简化程序及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加强开发区人才交流,推进省内外开发区相互挂职,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相互挂职,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开发区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发展的组织领导,把开发区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开发区创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开发区管委会班子建设,选用党性强、作风正、懂经济、会管理、能经营的人进入领导班子,完善管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努力形成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
完善开发区税收扶持体系,积极落实已推广到全国的国家资助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产品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等科技创新环节的税收优惠。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开发区建设,努力扩大全省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财政贴息资金和预算内资本金奖补资金的规模,进一步加大开发区资金投入力度。开发区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州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对发展较好、用地集约的开发区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适度倾斜,重点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投资项目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加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等用地保障,适当增加生活性服务业用地供给。对于新兴产业工业项目中生产性服务设施用地,按照工业用途管理。利用存量工业厂房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的类型使用。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转让手续的,可采取规定方式办理并按照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建立全省开发区招商引资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宽领域招商项目储备库,积极与招商引资重点国家和地区权威投资促进机构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机制,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开发区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互通项目,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建立健全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从项目的前期洽谈到中期促进以及后期管理都有专人负责,零距离跟踪服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有效促进项目的落地、投产、壮大。探索建立开发区企业参与开发区开发建设的会商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凡开发区重大事项必须征求开发区企业意见并取得大多数企业同意方可实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营商环境。
积极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网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信息化平台等建设。创建门户网站,开通企业访问接口,实现网上公务申报和审批、网上信息公开及管理透明化等电子政务管理。鼓励开发区企业利用互联网以及行业电子商务网平台或上下游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自己的网站或主页,开展信息搜索、网上洽谈、电子支付等商务活动。建立全省开发区招商引资信息平台,整合资源,统一对外宣传推介,推进开发区协作联动发展。同时,加强信息化全媒体对开发区的营销推广,鼓励开发区开通使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营销宣传工具。
组织开展全省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筛选一批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环境友好、发展潜力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工业集中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并争取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推进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增容扩区,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开发区统计制度和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开发区创新驱动、产出效益、产业集聚、低碳发展等指标在考核中的占比,引导开发区创新、集约、绿色发展。加强开发区的动态管理,支持考核排名靠前、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的省级开发区按程序报批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对考核排名连续靠后,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省级开发区,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予以通报或摘牌。
加快推进《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立法工作,明确开发区法律地位、设立审批、管理权限、政策支持等事项,推动开发区依法建设发展。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和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全面提升开发区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