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五年来,特别是党的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政府紧紧依靠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推动全区综合经济实力、产业发展层次、城乡发展面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发展保障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改革开放、社会事业、和谐内蒙古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开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局面。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17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万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由7070美元增加到1.15万美元,居全国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070亿元增加到1963.5亿元,年均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273.5亿元增加到4352亿元,年均增长13.9%。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年均增长18%。在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创新调控举措,稳住了经济增长,实现了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五大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9.4:54.5:36.1演进为9:51:40,初步形成了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农牧业提质增效,粮食产量由431.6亿斤增加到565.4亿斤,牲畜存栏由1.08亿头只增加到1.36亿头只,牛奶、羊肉产量居全国首位,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51%提高到58%。工矿业转型升级,由“一煤独大”向产业多元转变,煤炭对工业增长贡献率由33.5%下降到11.3%,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有色金属和农畜产品加工业贡献率由31.7%上升到49%。电力装机由6458万千瓦增加到1亿千瓦,风电装机由968万千瓦增加到2316万千瓦,均居全国首位。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云计算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蓬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43%提高到64%。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势产业装备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公路总里程从15.8万公里增加到17.5万公里,高速公路突破5000公里,一级公路突破6000公里,高速和一级公路总里程居全国前列,建成30条高速和一级出区通道,94个旗县市区通了高速或一级公路。铁路运营总里程由9500公里增加到1.35万公里,居全国首位。开工建设呼和浩特至张家口等3条高速铁路和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呼包集动车组开行,结束了我区没有动车组的历史。民航机场由12个增加到24个,居全国前列。开工建设锡盟至山东等4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蒙西电网变电容量突破1亿千伏安。建成黄河防洪一期、海勃湾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国土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城乡区域统筹迈出重大步伐。累计投资886亿元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全区84.4%的行政嘎查村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地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各族群众的赞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55%提高到60.3%。“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城市面貌、功能和宜居性持续改善。呼包鄂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推出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改革成果572条,行政审批、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农村牧区、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加快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623.8亿美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64倍。深化与京津冀、东北地区和发达省市及港澳台的务实合作,全方位开放格局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状况实现总体遏制、局部好转,美丽内蒙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投入546亿元,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和六大区域性绿化工程。争取国家出台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将10.1亿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投入草原生态补奖资金300亿元,惠及146万户、534万农牧民。森林面积由3.6亿亩增加到3.8亿亩,草原植被盖度由37%提高到44%。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民生水平显著提高。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18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698元、5781元增加到30594元和10776元,年均增长11.1%和13.3%,高于经济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1:1缩小到2.8:1。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百姓安居和创业就业工程,192万农牧民摆脱了贫困,为220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6.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投入年均增长10.9%,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助学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新增两所本科高等院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优生优育水平不断提高。首次获得南丁格尔奖。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成效显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持续进步,草原文化影响力、传播力显著增强,我区鲁迅文学奖实现零的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加快,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地震气象、档案史志、参事文史、外事侨务和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和谐内蒙古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强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大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健全,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构建起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认真做好人防和拥军优抚工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进一步巩固。
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十二五”期间特别是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深化对区情的认识,提出“8337”发展思路并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完善内涵及要求,确立了“三大发展定位”“四个发展理念”“五条发展路径”“六道亮丽风景线”,全区上下凝心聚力、顶住压力、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推动经济在发展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为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也是“十三五”发展的重要遵循。
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建设“五大基地”,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非资源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投资消费协调拉动、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城乡区域良性互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富民优先导向,优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扶贫点制度,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努力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安居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把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化同俄蒙互利务实合作,加强与东北三省、京津冀、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合作,构建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动力明显增强。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内蒙古建设不断深入,组织开展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三大工程,以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为牵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发展空间,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了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了《金融支持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科尔沁沙地治理、和谐矿区绿色矿山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生态工程,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把和谐稳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始终把巩固和加强全区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发扬“模范自治区”的优良传统,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以繁荣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以和谐稳定保障繁荣发展,形成了各民族大团结、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十三五”时期,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孕育新突破,能源结构和供求关系深刻变化,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深度博弈,新兴经济体与我国竞争加剧,产业分工和利益格局深度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由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区域经济在新一轮竞争与合作中加快调整。
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给我区发展带来新的重要机遇。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带动下,我国产业结构加速向中高端迈进,《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深入实施,能源生产和消费深入推进,产业、要素和市场分工体系加速重构,我区面临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大契机;我国仍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阶段,伴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推动供给侧改革,全社会公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将持续增加,同时欠发达国家市场空间广阔,国内外对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产品的绝对需求仍然较大,我区面临着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再造地区经济发展新优势的重大契机;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大力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投资、贸易、生产要素西移北上的趋势日益明显,互利共赢、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加速形成,我区面临着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深度融入国内外产业链价值链的重大契机;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施差别化的区域经济政策,加大对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挖掘中西部地区回旋余地,释放欠发达地区内需潜力,我国区域经济格局将深刻调整,我区面临着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缩小同全国发展差距的重大契机。
同时也要看到,我区未来发展仍面临众多困难和挑战。我区是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综合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比较滞后,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任务艰巨繁重;我区产业结构比较单一,重型化特征明显,煤炭等资源型产业比重偏高,非资源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任务艰巨繁重;我区经济增长动力不够均衡,科技支撑能力不强,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供求关系趋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任务艰巨繁重;我区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的任务艰巨繁重;我区经济运行积累的潜在风险较多,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不少企业经营困难,一些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新常态下的新矛盾新问题逐步显现,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和治理、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任务艰巨繁重。
综合判断,我区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交织叠加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发展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变化的新特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新常态的发展大势,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新常态发展之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堡一带”建设步伐,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之路,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祖国北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坚持地位。牢记人民是发展的根本力量,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
坚持科学发展。牢记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从欠发达的基本区情实际和发展不足的主要矛盾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特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牢记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改革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依法治区。牢记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可靠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发展。牢记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登高望远,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和大局意识规划事业、谋求发展,既面向国内加强区域合作,又面向世界扩大对外开放,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互动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战略部署,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积极妥善应对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顺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特点,尊重规律、与时俱进,牢固树立、切实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新理念。
创新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改善要素禀赋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
协调发展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地区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绿色发展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绿色转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内蒙古。
开放发展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深化同俄罗斯、蒙古国合作为重点扩大对外开放,以深化国内区域分工协作为重点扩大对内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更好运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共享发展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共同富裕,注重发展包容性,增强发展动力,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使各族人民广泛参与发展过程,充分分享发展成果,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发展经验,集中体现了“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用新的发展理念规划发展、引领发展、推动发展。
综合分析“十三五”时期发展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要求,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今后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投资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效率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五大基地”建设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业精深加工度提高,预期我区电力总装机、新能源装机和电力外送能力均居全国首位。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将历史性实现地上有高铁、地下有地铁,铁路、公路、航空全面发展,连接内外、覆盖城乡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经济发展综合水平明显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万美元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
——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农牧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明显上升,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要素结构优化,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5%,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镇化内涵发展质量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4个百分点左右,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乌海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力持续壮大,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平均每年达到25万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左右和9%左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预计缩小到2.7:1,中等收入人口比重明显上升。消费能力和消费层次显著提高。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80.3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左右。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推动文化产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左右。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草原植被盖度提高到46%,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贡献更加突出。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市场化程度提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产权得到有效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对内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90亿美元左右,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45亿美元。人民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局面进一步巩固。
立足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有效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积极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对经济增长协调拉动的新格局,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导向,挖掘新常态下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需求,扩大政府投资,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确保投资规模稳定增长。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公品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力度,推进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牵引作用。增加有效投资,着力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增后劲,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通过PPP、基金运作等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10%左右。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现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以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和产业发展,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扩大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催生带动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各领域多种信息消费,拓展从生态有机食品向空气净化器、、节能节水器具、绿色家电、绿色建材等的绿色消费,推动个性化、多样化时尚品牌商品和服务的时尚消费,鼓励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等品牌商品的品质消费,提升扩大以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和家用轿车等方面的农村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进一步拉动消费。力争“十三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10%左右。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提升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附加值,稳定纺织服装、机电冶金、有机绿色农畜产品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促进文化艺术、蒙医药中医药、软件信息、数据处理等服务出口。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带动设备、材料、技术、产品和服务出口,营造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新优势,提高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力争到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45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90亿美元左右。
巩固和发展农牧业基础性地位,保障“三农三牧”投入稳定增长,以绿色、优质、品牌、诚信、安全为核心,运用现代经营理念、先进科技手段和组织形式,提升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体系,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区由农牧业大区向农牧业强区转变。
稳定粮食生产能力。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继续推进百亿斤粮食增产、节水增粮、土地整治等工程,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盐碱地、中低产田改造,建成250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有机质提升、精准施药等绿色增产增效技术,逐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稳定嫩江流域、西辽河流域、土默川平原、河套灌区粮食生产能力,加强通辽、赤峰、呼伦贝尔、兴安、巴彦淖尔等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现9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向优势地区集中。提高大兴安岭岭西、燕山北麓、阴山沿麓等山地、丘陵、林区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益,扩大绿色有机及名优特作物种植规模。到2020年,无公害食品标准产地面积达到3000万亩,无公害食品产量达到2500万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750万吨左右。
提高畜牧业生产能力。做优草原畜牧业,做强农区畜牧业,大幅提升标准化饲养水平,扶持牧区生态家庭牧场和农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打造草食畜牧业及特色畜禽绿色生产基地,肉牛、肉羊、奶牛规模化标准化饲养比率分别达到60%、80%和100%。依托东部传统养殖区域和西部具有增长潜力的发展区域,主动承接华中、华东、华南、长三角、珠三角生猪产业转移,不断提高生猪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实施畜牧业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基础母畜种群数量和个体产量,支持发展高端畜产品。改善和研发推广先进适用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综合竞争力。到2020年,牧业年度牲畜存栏头数稳定在1.3亿头只以上,形成280万吨肉类生产能力。
大力调整农牧业结构。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粮改饲”和“稳羊增牛”发展规划,改变农牧业“一粮独大”“一畜独大”的单一种养结构。积极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围绕市场需求,依托国家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和自治区高产优质苜蓿示范项目,合理调整粮经饲种植比例,发挥科尔沁肉牛和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巴彦淖尔肉羊等地域品牌优势,加快种养业协调发展,畜牧业产值占第一产业比重达到50%以上。统筹农林牧渔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耐寒耐旱乡土树种,突出发展经济林,适度发展速生丰产林,加快发展饲料林,深入挖掘林下经济发展潜力,提升林产业综合发展水平;积极发展特色沙产业,坚持沙生植物种植和生态治理相结合,加强肉苁蓉、锁阳等蒙药中药药材基地建设和品种保护;科学发展水产养殖业,建立完善水产良种体系,推进标准化池塘养殖。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继续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一批设施蔬菜和特色蔬菜基地,全面提升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水平。延伸农牧业功能和产业链,鼓励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挖掘农村牧区生态休闲、庭院经济、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着力拓展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支持巴彦淖尔、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乌兰察布、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等地区建设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鼓励重点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健全“三农三牧”投入持续增长机制。优先保障财政对“三农三牧”的投入,将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工程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整合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设立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村牧区。加大专项建设基金对扶贫、水利、农村牧区产业融合等重点领域和工程支持力度。
完善农牧业补贴政策。落实国家农业生产综合补贴政策,积极推进马铃薯主粮化,探索将马铃薯产业纳入粮食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加大农机化薄弱环节生产机械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强制免疫疫苗、病畜扑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防疫员工作补助等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农牧业生产关键技术应用与服务支持政策,增加农牧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
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以保护农牧民利益为核心,重点围绕股份合作型、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服务协作型和流转托管型等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构建“稳定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升级、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增收致富。到2020年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紧密联结比例达到70%。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逐步加大农牧业主产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推动实施草原牧区牛羊气象指数灾害性保险,逐步扩大农牧林保险种类(产品),探索研究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完善农业保险防灾减损资金使用办法。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推进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和牧区草牧场流转具体办法,充分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农牧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功能。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财政补奖等措施,引导农牧民在集体土地所有制性质不变、土地用途不变、农牧民土地承包权益不损失的基础上,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推动和创新土地草牧场流转和经营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到2020年,在全区基本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主导农牧业生产的新局面。
培育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牧区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培育扶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农牧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农牧业经营体系。加大农牧民培训力度,开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把职业农牧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牧业的主力军。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农牧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支持为农牧民提供代耕代收、联耕联种、统防统治、烘干贮藏等服务。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创新农牧业气象服务,完善农牧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拓展基层气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农牧业综合能力。
提升农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开展主推品种选育、农机与农艺、防灾减灾、循环农牧业技术、检验检测以及转基因技术研发,着力突破农牧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集成一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提高农牧业装备水平,围绕主要农作物和畜牧业生产,增加装备总量,优化装备结构,实施全程机械化行动,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加快发展农牧业信息化。健全从生产到餐桌的质量可追溯全过程信息化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提升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牧业云、农牧业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提升农牧业生产要素、资源环境、供给需求、成本收益等综合分析和检测预警水平,支持研发推广一批实用信息技术和产品,提高农牧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积极推进农牧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牧业服务平台,推进农牧业信息进村入户。支持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电商快递企业共享衔接农村牧区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扶持企业在全国主要大城市联合建立内蒙古绿色产品展示展销平台。
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维护农牧民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赋予农牧民对土地草牧场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牧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办法和程序,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完善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牧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慎重稳妥推进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探索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耕地轮作休耕政策,建立完善的财政补贴制度,确保在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农民收入不降低、综合生产能力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围绕生态严重退化地区、重金属污染区、地下水漏斗区耕地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加快农田林网配套建设,积极推进粮草轮作,通过种植紫花苜蓿等多年生牧草植物,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区,以农艺技术为主,进行多年轮作休耕,休耕期通过种植特殊植物,吸收、降解有害物质净化土壤;地下水漏斗区,积极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漏斗严重地区以休耕补水为主,地区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大力推广低耗水农作物,压减地下水超采量。
加快建立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完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权能,健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允许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入股方式参与企业项目开发经营,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林场、垦区、供销社改革。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明确其生态公益服务性质,加快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方面关系,推进国有林区政事企分开。健全森林资源国家和自治区分级监管体制,创新资源管护方式,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林区新体制。发挥农垦在发展现代农牧业中示范作用,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做大做强农垦经济,深化农垦市场化改革,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确立国有农场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将农垦系统纳入国家农牧业支持和民生改善政策范围。推动供销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延伸,采取入股、入社、业务合作、利益分配等方式,密切与农牧系,着力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控制资源型产业单纯规模扩张,围绕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和现代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等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突出发展资源延伸加工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构建现代工业新体系。
坚持“节约、清洁、高效、安全”的战略方针,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科学规划煤炭开发布局,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煤炭及其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水平。控制煤炭产能过快增长,保障煤电及煤化工基地用煤需求,大力推进煤炭清洁转化、高效利用,实现煤炭转化率超过50%。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有序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鄂尔多斯三大煤电基地大型坑口燃煤电站群建设,在城市、工业园区等负荷集中地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热电联产机组及自备电厂等综合利用电站,到2020年全区火电装机达到1.4亿千瓦,新建机组严格执行先进的能效、水耗、排放标准,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比提高到50%。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区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加强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开发利用,提高天然气(煤制气)消费比重。积极推动实施电采暖、工业电锅炉、电动汽车等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产业园区化、装置大型化、产品多元化、生产柔性化原则,以鄂尔多斯、呼伦贝尔、赤峰等水煤组合条件较好地区为重点,加快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烃等升级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聚氯乙烯、焦化、电石等传统产业技术进步和升级换代,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到2020年现代煤化工转化煤炭能力达到2亿吨左右,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突出发展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业,推进铜、铅、锌等有色金属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和煤电铝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业化,提高有色金属延伸加工比重和水平,到2020年有色金属生产能力达到1400万吨左右,延伸加工率提高到70%以上,建成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推进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特种钢和优质钢比重,大力发展取向硅钢、无取向硅钢、高速重轨、压力容器、铌铁合金产品制造,建设包头稀土钢基地,到2020年管材、板材等高附加值钢材比重提高到45%。严格控制水泥新增产能,大力发展新型建材。
立足发展基础,依托资源优势和龙头企业,打造品牌集群,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大力振兴羊绒产业,保持乳业领先地位,适度扩张肉类和优质粮油加工产业,积极培育果蔬、饲草料及沙生、林下产品加工产业。加快绿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和品牌建设,开展有机示范区创建活动,支持申请农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加强使用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培育和引进产业领军企业,打造优势龙头企业产业集群,推进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标准化、品牌化、生态化、安全化、高端化。支持进口俄罗斯、蒙古国油菜籽、小麦等农畜产品落地加工业发展。到2020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建成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补短板的主攻方向,坚持依靠特色资源优势和加快科技创新相结合,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和特色产业链培育计划,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积极开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专用智能制造装备研发,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通过多种途径鼓励国产首台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以“互联网+制造”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支持现有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数字化机床改造,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汽车、铁路车辆、农牧业机械、工程机械、运输机械、矿山机械、煤炭机械、化工机械、发电及智能输变电设备、煤化工成套设备、新能源设备、石油综采设备等特色装备,着力提升关键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形成特色装备科技研发、总装制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完整产业体系。积极培育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装备、核电燃料元件、高性能医疗器械、新一代电子信息设备、工业机器人等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通辽、赤峰、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地区为重点,积极承接优势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形成高端装备制造共享、协同、深度融合的平台。
先进功能材料领域,实施“稀土+”战略,组织开展稀土功能材料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大镧铈元素开发应用,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扩大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发光材料、稀土抛光粉、抛光液等高端产品生产规模,到2020年稀土高端产品占比达到50%以上,培育壮大永磁电机、磁共振成像仪、镍氢电池、环保颜料、稀土陶瓷材料、稀土磁致伸缩材料、稀土热稳定剂、蓝宝石晶片、尾气净化等稀土应用产业,加大铌钪资源综合利用,培育发展下游高端应用产品,推动白云鄂博稀土资源合理平衡利用,建成国家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基地;加快发展高效、低成本、节能环保型硅材料,积极开发多晶硅(单晶硅)切片及电池、薄膜电池、风积沙制太阳能光伏玻璃灯产品,建立以光伏材料、光伏电池组件、电动车电池和组件生产为主的材料产业聚集区;推动乌兰察布、阿拉善等地区石墨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高纯石墨、柔性石墨、核级石墨、石墨烯、碳素、磷酸铁锂等系列下游新型产品研发和应用,促进规模化生产,建成国家、自治区石墨材料产业基地。高性能结构材料领域,以耐高温、耐腐蚀、耐疲劳为重点,形成以高品质镁合金、铝硅钛合金、锗产品、非晶材料、稀土镁合金材料及高品质特殊钢材为主的先进结构材料体系。先进复合材料领域,以树脂基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为重点,大力发展工程塑料、特种橡胶、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高端氟聚合物、碳纤维、芳纶纤维等特种材料。
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业,实施重大新药创制行动,加快形成现代蒙药中药、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抗体药物、化学新药等为代表的新药开发平台,掌握一批新药创制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大幅提升制药技术和装备水平。促进蒙药中药产学研结合,做大做强蒙药中药产业。推动生物农牧业加快发展,建设一批现代生物育种和农业、畜牧业生物产品创新平台,玉米、马铃薯、葵花和牛、羊育种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生物肥料、饲料添加剂、生物化工及生物农药等领域形成一批国内知名品牌。提高生物制造业发展水平,着力提升生物制造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推动蓖麻、玉米深加工、高效乳酸菌、益生菌研发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规模化生产。
加快煤炭气化、净化、合成、三废处理、节能节水等关键技术研发,重点解决尾气转化利用,提升技术集成和系统集成能力。发展煤炭清洁生产技术,支持气化采煤、褐煤提质等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积极开展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采和利用技术引进与开发。加快煤化电热一体化、煤炭分级利用等煤基多联产示范,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煤炭分质利用技术研发,提高低阶煤、劣质煤、煤矸石、煤泥利用效率。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区内消纳与外送相结合”,统筹规划、有序开发,支持在荒漠戈壁区域、矿山废弃地发展新能源产业,建设阿拉善(乌海)、包头北(巴彦淖尔)、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乌兰察布(呼和浩特)、锡林郭勒、赤峰、通辽、呼伦贝尔(兴安)等新能源基地,建立健全新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依托电力通道打捆外送;积极开展风电信息接入与利用、风电运行特征研究、风电运行气象保障体系、风电功率预测技术及系统开发、风电安全稳定运行管理、太阳能发电、储热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发展风电供热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合理布局抽水蓄能项目,推动储能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研究,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积极培育纤维素制燃料乙醇等基于非粮原料的下一代生物能源产业,在蒙东地区以赤峰为中心推动生物天然气示范区建设。依托包头现有重水堆、压水堆、AP1000、高温制冷堆等核燃料元件生产线,以及正在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核燃料技术,在包头建设国家核燃料生产基地。依托内蒙古的铀资源,加快铀矿深加工纯化转化一体化,实现铀矿就地转化,建设国家级铀纯化转化基地。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占总装机的36%,其中利用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4条电力输送通道外送3300万千瓦,自治区消纳约4700万千瓦。
着力加强钢铁、有色、电力、煤化工、氯碱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技术装备研发和重点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太阳能集热系统、地源热泵等新产品应用,推进高效节能产业发展。以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为重点,加强介电电泳、生物膜处理、烟尘回收及脱硫脱硝技术研发与利用,推进先进环保产业发展。建设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等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制造企业,建成技术先进、覆盖城乡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掌握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下一代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及智能终端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形成卫星移动通信服务系统,产业发展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工艺技术研发,培育发展集成电路、大尺寸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半导体发光二极管、有机发光二极管、智能传感器和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基本形成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体系,骨干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建筑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吸纳农牧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更加突出建筑经济发展质量,改进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把建筑业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的现代产业、节能减排的绿色产业和带动力强的支柱产业。
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合作,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能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和大型建筑业企业,培育发展3-5家特级企业,一级企业突破200家,公路、水利、市政等专业承包企业占比达到60%。支持建筑业企业升级增项,提高资质等级,扩大经营范围。大力发展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建筑业服务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拓展区内外市场。到“十三五”末,建筑业企业产业化发展和科技研发能力显著提升,区内企业占建筑业市场份额力争达到50%以上。
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建筑业企业通过战略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及超高、超大型工程和复杂条件下施工技术研究,突破一批制约建筑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加快行业标准编制,全面提升建筑业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以绿色、节能、环保为重点,开展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研发,鼓励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
建立健全建筑业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质量、安全、造价管理,完善建筑业信息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建筑业信用评价体系,按照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形成信用评价成果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机制。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管理,全面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建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调整机制。坚持质量第一理念,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加强强制性标准条文监管,严格执行设立竣工永久性标志牌等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控制较大和一般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全区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任务,实施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坚持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并举、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推进服务业向集群、特色、高端、品牌方向发展,构建与现代制造业相融合、与现代农牧业相配套、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相协调、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适应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大力发展金融业。以做大金融产业规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目标,着力构建门类齐全、服务高效、安全稳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多层次需求的金融体系。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大力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租赁等各类金融服务主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机构体系。积极引进区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鼓励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区增设机构和网点。支持内蒙古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做大资本实力;推动包商银行上市,向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迈进;鼓励鄂尔多斯、乌海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积极发展中小型银行和民营银行。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完善交易体系,开展股权交易,拓展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业务。鼓励各级政府规范设立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引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做大产业发展基金、服务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资源收储投资基金。支持地方法人证券机构加快发展,引进期货经营机构,在我区设立期货交割库。依托口岸和煤炭等大宗商品集散优势,培育发展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引入新的保险市场主体,扩大保险覆盖面。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建设多层次、广覆盖的地方融资担保体系。发展金融中介和新型业态。推动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农牧业保险机构、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主体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节点城市物流园区建设,推动赤峰物流核心区、集宁现代物流园区、科尔沁综合物流园区、包头蒙西公铁国际物流港、呼和浩特沙良铁路公路物流港等创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加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和农村牧区双向流通综合物流平台建设,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企业。加强与港口合作共建,建设我区岸线码头和一批无水港,发展保税物流业务。支持跨境物流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口岸物流区形成跨境物流联盟。推进形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道路货物甩挂运输等运输方式。
大力推进科技服务业。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要素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研发设计、资源共享、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合作交流、检验测试、管理决策与战略咨询、科技综合服务等平台。推进呼和浩特留创园、包头稀土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中关村京蒙高科孵化器、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教孵化园、内蒙古科技创新园、阿拉善精细化工高新技术孵化园等孵化基地建设。加快科技市场建设,实施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专利、出版、商标设计试点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发展。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衍生。加强软件开发与应用服务,建设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赤峰、锡林郭勒等软件园。
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计量、检验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
提升农牧业生产服务水平。依托基层邮政部门和供销社,加强生活物资下乡和农资、农畜产品入城双向流通网络建设。培育面向农牧民,提供良种、植保、农技、农资、农机作业、动物防疫、物流、信息、金融、品牌建设等专业化服务的综合型企业,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标准研究工作。
突出发展旅游业。充分发挥内特的景观和文化特色,促进生态、文化、旅游高度融合,把内蒙古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以“全域旅游、品牌引领、区域联动、共享融合”为原则,规划形成以内蒙古东西大通道为基础的一条旅游大通廊,构建呼伦贝尔—兴安旅游度假区、锡林郭勒—赤峰—通辽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呼包鄂—乌兰察布—巴彦淖尔旅游度假区和乌海—阿拉善沙漠旅游度假区四个旅游大区,在毗邻京津冀盟市打造京津冀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推进盟市政府所在地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城市。倡导“+旅游”“旅游+”理念,拓展旅游空间,推进产业融合。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为抓手,推进旅游改革创新。规划建设一批国内外驰名的黄金旅游线路和精品旅游景区,积极开发生态旅游、健康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牧区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自驾旅游、红色旅游、航天旅游、沙漠旅游等主题旅游产品,通过节庆活动和产业大会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销,不断提高“内蒙古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发展四季旅游业。实施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资金投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供个性化产品,做强做精吃住行游购娱文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要素,重点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聚集区、文化体验聚集区和新型旅游产业基地,提升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动与毗邻省区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发展边境旅游和跨境旅游,开发面向俄罗斯、蒙古国的跨境旅游线路,推动旅游便利化,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努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领军旅游企业集团。到2020年旅游业总收入突破5300亿元,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更加强大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积极发展体育产业。着力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产品业及相关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产业,打造一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突出地域特点,加强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和北方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等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开工建设内蒙古体育训练中心,积极打造以草原、沙漠、冰雪等自然资源为依托的体育项目品牌。丰富体育产业内容,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发展。加快体育人才、资本等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培育一批符合市场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职业足球。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左右。
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完善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发挥公益性流通设施在满足消费、保障市场稳定、提高应急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城乡双向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牧区商业网络,实现农村牧区便民连锁超市全覆盖。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形式,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零售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跨区域经营。培育壮大煤炭、稀土、焦炭、农畜产品等交易中心。加快发展会展业,着力打造包头国际稀土产业博览会、中国·乌兰察布马铃薯展洽会、中国·呼和浩特医药保健品交易会、赤峰·中国北方农业科技成果博览会、中国·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中国(包头)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中国·二连浩特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鄂尔多斯煤炭博览会、库布齐沙漠国际论坛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会展品牌。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坚持数量发展与质量品质提升并重,有序调整房地产开发节奏和规模,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投放量,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推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转型,合理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树立百年住宅理念,推进住宅产业化,鼓励实施住宅全装修,推行绿色建筑技术以及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四新”运用,大力发展被动式房屋,加快以乌海、乌兰察布为核心的西部和中部住宅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住宅产业集团。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培育房地产二级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促进物业服务与健康养老、机关服务社会化改革、剥离企业非主营业务等行业深度融合,加快物业服务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完善家庭健康养老服务。加快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家庭服务公益性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国家“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和自治区“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培育自治区家庭服务品牌。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医疗服务、保健器械、健康养老、健康保险、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产业,鼓励蒙医中医医疗与养老相结合,发挥蒙医中医在养生、预防、保健、康复方面的优势特色。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阳光计划、月光计划、星光计划、霞光计划、幸福计划、爱心护理、助康计划等工程,开展城市、农村牧区等养老服务产业化模式试点。
围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和提档升级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中央商务区、科技创业园区等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商务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中介服务等公共平台,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共享、经营集约,形成服务业发展的新高地、城市功能的新亮点、扩大就业的新空间。
继续把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加快出区通道、区内通道、口岸通道、国边防通道和农村牧区林区路网建设,增强区域间、城际间与资源产地间的交通联系和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协同协作,实现重要交通节点多路连通,推进交通运输网络化、智能化、一体化、绿色化发展,形成连接内外、覆盖城乡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优先推进快速客运铁路建设,着力构建以北京为顶点的“倒A”型快速铁路骨架,西部以“北京—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乌海”为主通道,东部以“北京—赤峰—通辽—乌兰浩特—齐齐哈尔—呼伦贝尔”为主通道,以“通辽—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为东西部连接通道,努力实现自治区主要盟市就近联入国家高速铁路网,形成自治区东西部快速有效连接格局。积极打造蒙西城际铁路网,形成呼包鄂1小时经济圈;加快蒙东区域铁路提速改造步伐,逐步实现主要城市快速铁路连接。继续提高普通铁路路网质量和技术水平,形成“通疆达海、联通腹地”的大能力货运通道与覆盖全区客货运路网相结合的铁路运输体系。加大口岸互联互通铁路通道建设力度,努力推进国际大通道建设,完善口岸后方通道及集疏运体系,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逐步实现呼和浩特、包头等主要城市公共交通轨道化。到2020年全区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65万公里,新增运营里程3000公里,高铁建设里程1000公里,轨道交通建设里程90公里,开行动车里程2000公里。
加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形成“规模适当、功能明确、结构合理、衔接顺畅”的公路网。自治区首府至各盟市和重要出区通道实现高速公路连通,盟市至旗县通高速或一级公路,口岸公路达到二级以上,旗县与苏木(乡镇)、苏木(乡镇)与具备条件的建制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沿边境线边防公路基本建成沥青(水泥)路。加大大兴安岭国有林区道路建设力度,提高路网密度。积极推进中俄、中蒙跨境口岸公路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运基础设施,着力改善通航条件,加快推进航道系统治理和内河码头建设工程,促进我区水运稳步发展。到2020年公路总里程达到19万公里,新增公路里程1.5万公里,力争新增高速公路5000公里、一级公路4000公里。
加快推进机场建设,实施呼和浩特等既有机场迁建和改扩建工程,继续增加支线和通用机场布点,不断提高航空运输保障能力,形成“1干19支4个通用群”协调发展、联通国内外的多层级航空运输网络。到2020年民用运输机场总数力争达到20个,其中干线个,建成一批通勤通用机场,初步形成西部以阿拉善左旗机场为中心、东北部以海拉尔机场为中心、东南部以锡林浩特机场为中心、西南部以鄂尔多斯机场为中心的4个通用机场群。
依托主要机场、铁路和公路客货站场推进综合枢纽建设,促进客运枢纽与城市地面公共交通设施、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等相衔接,货运枢纽布局与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相衔接,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一体化水平,满足客货“零换乘”、“无缝隙”运输需求。重点建设呼和浩特、包头全国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争取将通辽、赤峰、乌兰察布打造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将鄂尔多斯、呼伦贝尔、兴安、锡林郭勒、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满洲里、二连浩特打造成为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形成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围绕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战略定位与市场定位,加快建设蒙西、蒙东至华北、华中(华东)地区的外送电通道和油气管道,全力打造“立体、高效、安全、便捷”的清洁能源外输通道布局。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深化区内电网、管网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实施配售电改革专项试点,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构建合理、安全、智能、协调的现代电网和油气管网。
建成已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输电通道方案的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4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争取国家启动建设扎鲁特至山东、赤峰至华北、呼伦贝尔(兴安)至华北、包头北(巴彦淖尔)至江西、鄂尔多斯至江苏、蒙西至晋中、蒙西至湘南(武汉)、阿拉善(乌海)至华中、乌兰察布(呼和浩特)至华北、锡林郭勒至张北等输电通道,到2020年全区外送电能力超过7000万千瓦。
加强区内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蒙西地区形成“四横五纵”的500千伏主网架,蒙东地区建成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一体化的主网架。不断提高地区电网供电能力,全区各旗县实现220千伏变电站全覆盖;加快实施新一轮城镇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满足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用电需求;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建设智能配电网,鼓励分布式电源建设,在通辽、鄂尔多斯等地区开展区域微型电网试点;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推广,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推进油气管道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完善全区油气管网。围绕煤制油、煤制气项目建设,配套建设煤制油、煤制气管道,确保煤制油气项目与配套管道同步建设、同步投产运营;围绕“气化内蒙古”战略目标,统筹利用天然气、煤制气和进口天然气等多种气源,建设基本覆盖全区旗县中心城镇的天然气管网。到2020年全区天然气和煤制天然气外输能力力争达到800亿立方米,清洁油品外送能力达到1000万吨,全区旗县以上政府所在地100%使用天然气和煤制天然气、90%以上用上管道气,城镇人口气化率达到80%左右。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全局、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水利工程,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为促进自治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因地制宜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重点推进“引绰济辽”工程建设,缓解辽河流域资源型缺水问题。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推进LXB供水通辽、赤峰支线和“引嫩济锡”等一批跨流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全面保障农村牧区及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基本保障重要工业的供水安全。
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成毛都、扎敦等在建骨干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文得根、东台子、Z866、毕拉河口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进一步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缓减全区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的矛盾,提高城乡供水和工农业供水保证率。
建设农田灌溉工程。以“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结合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增产能力规划,建成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和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结合新建水源工程,发展一批中小型灌区工程。
建设农业节水工程。加快河套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在粮食主产区因地制宜推广微灌、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发展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农田高效节水工程,到2020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00万亩左右,使全区资源性缺水矛盾得到有效缓减。
巩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开展大江大河、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蓄滞洪区、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深入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加快建设完善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的城镇保护区预警预报系统。到2020年,黄河、辽河、嫩江干流和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堤防基本达标,提高盟市所在地城市防洪标准,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通辽、赤峰等重要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顺应信息化和互联网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提供有力支撑。
大力推进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户进程,提高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面。加快建设宽带无线城市,重点打造“呼包鄂无线城市群”。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提升农村牧区宽带网络,灵活采用WLAN、卫星等无线网络作为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建设的有益补充,推进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发展宽带应用基础设施。积极推动以新一代互联网协议(IPV6)为代表的下一代互联网(NGI)建设。到2020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5%,城市和农村牧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bps和8Mbps。
优化云计算数据中心空间布局。重点推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乌兰察布、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地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打造呼包鄂智慧岛和赤峰、乌兰察布云计算备份中心,依托云计算数据中心,加强相关软件研发,建立云计算数据中心和服务的管理体系、安全体系和维护体系。加快云计算数据通道建设。完善国际、省际光缆网通道,积极争取国家级互联网骨干呼和浩特直联点和自治区国际出口局。到2020年,云计算数据中心服务器规模达到300万台,建成国家级云计算数据中心基地。
鼓励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核心业务大规模应用,以及交互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家电等新产品的批量应用。以高清交互式数字电视网络为基础,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干线传输网络和接入网络,加快推进基于高清交互机顶盒的家庭网关推广与普及。建设有线、地面、卫星传输相结合的数字电视网络,全面提高广电网络技术水平、服务和覆盖能力。鼓励和支持“三网融合”相关产品研发、市场培育和企业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实现电信企业和广电企业双向业务进入。推动网络基础设施资源整合与共享,减少电信行业相关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提高行业投资效率。
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产业创新团队,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推动经济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到2020年我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跨地区、跨领域、跨学科、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等全面创新。大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和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设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科技园区和基地,争取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在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和现代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文化科技融合、生态与环境、现代蒙医药、稀土等领域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依托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引进一批关键技术和创新人才。加强创新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全方位推进开放协同创新,构建区域合作平台,推动跨区域跨行业协调创新。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推进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创新科技项目的形成机制和管理办法,调整优化科技计划布局。完善科研管理体制,建立现代院所管理制度,改革科研评价制度。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扩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形成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各类科研平台和专利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办法和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大科研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